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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父母能解留守儿童成长之痛吗?

发布时间:2016-02-26  浏览次数:756

民政部副部长邹铭表示,个别“只生不养”的留守儿童父母可能面临多种处罚

 

处罚父母能解留守儿童成长之痛吗?

 

专家称,“只生不养”应追责,但与追责相比,建立服务体系才是重中之重

 

中工网记者 车辉

 

在众多务工人员踏上返城之路的时刻,一张图片震撼了众多网民的心——一名留守儿童追着即将离开的母亲,哭喊着“你们不能这样对我”。这一声锥心的嘶吼,将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再次凸显出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已经达到6102.55万人,其中不少人因缺乏关爱而权益受损,成长遇到问题,如果此问题愈演愈烈,未来将是非常大的社会问题。

 

这个难题该怎么解决?

 

2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邹铭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家庭的监护责任,个别“只生不养”的留守儿童父母可能面临多种处罚。

 

此观点经传播后被外界广泛关注,但《工人日报》记者采访发现,此措施只是《意见》中系统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措施中的一个方面。《意见》更多在于强调政府、社会、家庭、教育领域等多方面责任,并系统性提出了解决方案。

 

强调家庭责任的意义

 

邹铭说,个别外出务工父母缺乏监护责任意识,很少回家看望和联系在家留守的子女,甚至是“只生不养”,几乎不跟留守在家的子女联系,造成一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受到严重的损害。这种行为不仅仅有悖于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为此,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意见》规定了几条措施,包括劝戒制止、批评教育、治安处罚、立案审查,直至依法撤销监护权,这些措施都是依法规定和依法执行的。

 

应该说,民政部从父母责任入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措施具有一定的正面意义。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黄胜利说:“对于儿童早期发展来看,父母的陪伴是必不可少的。大量事例表明,童年缺乏父母关爱,会对一个人的性格心理造成负面影响。”他说,在一些国家,如果发现父母单独将孩子留在家,邻居是可以报警的,父母也将受到法律制裁。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相关规定。但更多人呼吁,从强调父母监管角度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只是一个方面,不是治本之策。

 



“谁愿意骨肉分离?”

 

“如果在家附近就能赚到钱,谁又愿意背井离乡骨肉分离?”一句质问,道出了不少外出务工人员心中的辛酸与无奈。

 

王志鸿来自河南,他在北京搞装修。“城市的白领都需要父母过来看孩子,我们家兄弟多,而且自己在这里还没能站稳脚跟,父母过不来,即使来了也受罪。”

 

他和妻子每天早出晚归,孩子带在身边不现实。“如果条件允许,我肯定得带过来,我也想儿子啊。”王志鸿说:“来了北京,上学教育都是问题。如果我们再不管他,走上社会肯定学坏,不如把他放在老家让爷爷奶奶管着。”

 

王志鸿只是众多因客观条件而被迫“留守”孩子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缩影。据记者了解,生下孩子不管不顾,丢弃孩子的家长只是少数,多数人只是暂时不能兼顾生计和抚养孩子,无奈将孩子放在老家。

 

“你问我的这个‘只生不养’,我真的不爱听,也接受不了。”王志鸿闷着头说。

 

“如何认定‘只生不养’是一个问题。”黄胜利表示,如果父母给了孩子生活费,但平时却很少和孩子沟通,了解孩子的学习、思想状况,是否应认定为“只生不养”? 如果留守儿童父母把孩子口头委托给亲朋照顾和监护,可亲朋好友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如何追究责任?如果留守儿童父母对孩子完全弃之不顾,即便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他们也无动于衷,该怎么办?“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实现其可行性,那么规定也容易沦为‘纸上的文件’,无法落实或收效甚微。”


建立服务体系才是重点

 

邹铭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意见》是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切入点的第一份系统性地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的国务院文件,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为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遵循。

 

记者留意到,与强调父母的“只生不养”相比,《意见》大量篇幅在于强调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意见》提出建立完善家庭、政府、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同时,还提出了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的长远目标,要求从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和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

 

“《意见》提出的是一整套解决方案,‘只生不养’关注度比较高。”社会学家夏学銮认为,留守儿童问题背后是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工如何平等实现市民待遇。“缺乏监护责任意识,‘只生不养’对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造成严重损害的当然更应追责,要建立完善家庭、政府、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这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之道。与追责相比,建立服务体系才是重中之重。”

 

2月23日,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对《工人日报》记者表示,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意见》阐述得比较全面,应全面客观进行解读,目前尚没有更新的内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