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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中秋、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浏览次数:1117

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法定假期的规定,结合我院工作情况,经院办公会研究,现将2017年中秋、国庆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中秋、国庆节放假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星期天)至10月8日(星期天),10月9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值班安排

 

1.放假期间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

 

2.行政值班由办公室安排,业务值班由各科室负责人安排。

 

三、注意事项

 

1.各部门负责人要牵头做好节前水、电、防盗及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危险源。

 

2.请大家在节日期间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扒窃、防诈骗,注意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特此通知。

 

附:《2017年中秋、国庆节值班表》

 

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