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四川省制定干部考察办法: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

发布时间:2018-04-03  浏览次数:736

我省制定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干部考察实施办法


突出考察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


走进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既“听其言”又“观其行”


专项测评政治表现,“好”和“较好”合计低于60%,或“差”高于15%,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近日,针对领导干部政治标准考准考实难、考深考细难、定性定量难等普遍性难题,省委组织部研究出台《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干部考察实施办法》,明确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力改进考察工作的理念思路、程序步骤、方式方法,努力做到可量化、可操作、可遵循。


设置5项考察重点内容,做到有据可依。《实施办法》规定政治标准是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干部考察工作必须突出政治标准,把握5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考政治忠诚,看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有无心术不正、阳奉阴违、妄议中央等现象。考政治定力,看是否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弘扬忠诚老实等价值观、坚决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等,有无信鬼神、敬“大师”以及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现象。考政治担当,看是否在遇到重大政治事件、敏感问题时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站得出来、顶得上去,有无无动于衷、见风使舵、当“墙头草”“官油子”等现象。考政治能力,看是否具备把握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等能力,有无把政治与经济、技术、业务等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对挑战政治底线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听之任之、失职渎职等现象。考政治自律,看是否守纪律、讲规矩,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等,有无违反“五个必须”、搞“七个有之”、用商品交换原则侵蚀党内生活等现象。


细化8项考察实施办法,做到有章可循。《实施办法》规定必须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坚持政治表现首位考察,走进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既“听其言”又“观其行”,既定性判断又用事实说话。坚持实行专项测评考察,将政治忠诚、定力、担当、能力、自律等情况纳入测评指标。坚持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抓住重要行为特征专题研究。坚持关键时刻跟踪考察,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等关键时刻,派员跟踪考察,观察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判断、复杂问题的处理能力。


坚持实施年度述职评议,年度考核述职时,报告个人政治表现特别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等情况,并接受民主评议。坚持用好干部监督信息,收集分析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环保、审计等各方面意见,相互补充印证。坚持注重了解群众口碑,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舆论评价和社会反映,从群众口碑中分析其政治表现。坚持严格任职资格考试,执行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测试政治理论水平,考核政治素养,督促学习提高。


明确4项考察结果运用,做到有规可行。《实施办法》明确将强化考察结果的综合研判、评估运用,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口。注重对拟提拔对象政治表现情况的民主测评,凡“好”和“较好”两项合计比率低于60%,或“差”的比率高于15%的,结合日常掌握了解经组织综合认定后,一律不得作为考察对象。注重对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儿戏,我行我素、无所顾忌,违反“五个必须”、搞“七个有之”的干部,一票否决。注重对考察中发现政治表现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律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注重对个性鲜明、有魄力、能干事,但也容易得罪人的干部,要敢于担当,为他们说公道话,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罗智刚 记者 林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