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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全国和省模范职工之家、 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31  浏览次数:229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做实叫响职工之家品牌。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20年评选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厅字〔2020〕34号)和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和全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川工办字〔2020〕64号)的部署要求,经全省各级工会层层申报、逐级审核,产生了2020年全国和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0年全国和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反映。

联系电话:028-86123885(传真)、86152699

电子邮箱:scghjcb@126.com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方池街18号,邮编:610015

附件:2020年全国和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docx

四川省总工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