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培训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劳动模范本科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3  浏览次数:1080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劳动模范本科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劳模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不断提高劳模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经教育部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继续举办成人高等教育劳动模范本科班(以下简称“劳模班”),层次为高中起点本科,学习专业为社会工作,计划招生60人。现就做好2012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免试入学。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省部级和地市级劳模,需经自治区总工会推荐并参加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入学资格。


    (三)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坚持两年脱产学习。


    二、推荐程序和报名方式


   
(一)推荐报名工作由各省(区、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组织部门或办公室,会同负责劳模管理的经济技术部门共同完成。经济技术部门负责对劳模学员资格进行认定,组织部门或办公室负责审核劳模学员相关报名信息并提出意见,做好组织协调和推荐上报工作。


    (二)被推荐学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统一报送所在省级工会组织部门或相关单位办公室。


    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2年劳模本科社会工作专业免试入学审批表》(可从http://chengjiao.ciir.edu.cn或px.workercn.cn网站上下载。A4纸型,一式3份)。


   
2、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证书复印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部级、地市级劳模需提供相应级别的劳模荣誉证书复印件(A4纸型,一式3份)。


    3、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A4纸型,一式3份)。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三)请各单位组织部门(办公室),于2012年9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备齐并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以特快专递方式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招生办公室。


   三、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招生要求,劳模免试生的审批材料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招生办公室汇总,经全总组织部和全总经济技术部审核同意后,统一到北京教育考试院办理报名和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将在2012年12月北京市成人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统一签发。2013年3月正式入学(具体事项详见《录取通知书》)。


    四、学习费用


    学习期间学杂费和住宿费全免。


    五、学制及教学安排


   
根据教育部对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为更好地满足劳模学员参加本科学历教育的实际需求,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对劳模本科班采取脱产和函授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学习期限为4年。前两年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脱产学习,后两年以在岗学习为主,期间每年5月份返校1次,集中面授时间约4周。


    六、学历学位


    凡学习成绩合格的劳模学员,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符合相关条件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七、其他事项


    有关劳模本科班招生工作未尽事宜,请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招生办公室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邮政编码:100048,联系电话(传真):(010)88561931,网址:http://chengjiao.ciir.edu.cn


   
全国总工会组织部联系电话:(010)68592026、68592025.查询下载全国总工会更多培训信息,请登陆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网(px.workercn.cn)。


    附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2年劳模本科社会工作专业免试入学审批表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2年5月24日